梧州市立法條例全文
梧州市立法條例全文
為了規範本市立法活動,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全面推進依法治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廣西壯族自治區立法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頒佈單位:梧州市人大(含常委會)
文 號:暫無信息
頒佈時間:2017-04-18
實施時間:2017-04-18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地方法規
梧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關於公開徵集梧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和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建議項目的公告
根據《梧州市立法條例》的規定,為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統籌做好梧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和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的編制工作,切實增強地方立法的系統性、針對性和有效性,現向社會公開徵集立法項目建議,並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市一切國家機關、政黨、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項目建議。
二、立法項目建議應當圍繞我市“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要求,從我市實際需要和具體情況出發,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範圍限於“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三個方面。
三、立法項目建議內容包括:立法項目的名稱,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或者擬規範的主要內容。有條件的,可以提供法規草案文本建議稿或者有關資料。
四、上述立法項目建議請於2017年5月10日前,以信件、傳真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寄(傳)送,並註明建議人的具體聯繫方式。
聯繫電話:0774-6022015(兼傳真)
聯繫地址:梧州市迎賓路19號梧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郵編:543003
電子郵箱:
聯繫人:譚偉成、餘麗娜
特此公告。
梧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2017年4月18日
-
同意建立疫苗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同意建立疫苗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為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進一步提升疫苗管理能力水平,形成權責清晰、運行高效的疫苗管理體系,經國務院同意,建立疫苗管理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疫苗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是國務院...
-
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
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為了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規範行政執法證件的申領和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經2015年9月2日內蒙古自治...
-
衞生部關於中央國家機關在京單位司局長以上幹部和專家醫療照顧的補充規定
衞生部關於中央國家機關在京單位司局長以上幹部和專家醫療照顧的補充規定中央國家機關在京單位司局級以上幹部及專家的醫療照顧問題,曾於1978年作過規定,1981、1982年兩次擴大了醫療照顧範圍。根據幾年的變化情況和當前北京的醫療條件,經與有關方面研究,特作以下補...
-
四川省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暫行辦法
四川省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為規範重大行政決策活動,促進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辦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