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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案件律師收費標準是多少

辦理案件律師收費標準是多少

辦理案件律師收費標準是多少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複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 。律師代理分為以下幾種:

第一種:一般代理。依律師職業道德為當事人代理案件,維護當事人權利。一般為糾紛標的的3-5%。標的高的話也可以低於該比例。

第二種:風險代理。按勝訴金額或以得到的金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或按減少的支付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比例當然高於一般代理。

第三種:半風險代理。給一定的基本費用,其他的再按風險代理計算,當然就介於一般代理和風險代理的比例之間。

訴訟費用由兩部分構成,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財產案件受理費按照爭議的金額以一定的比例繳納,爭議金額不滿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過1000-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納,超過5萬-10萬的部分按3%交納等等。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牽涉財產糾紛案件和案件財產分割時,應按照不同的案件金額和比例收取律師費用。律師收取費用時,應説明案件的辦理過程和案件的辦理證據。符合我國法律規定和實際情況為案件的代理人進行辯護辦理,確保公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