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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確需法律幫助;
2、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3、申請事項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範圍。
【法律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諮詢。

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