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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可以起訴離婚嗎?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哺乳期可以起訴離婚嗎?

在此期間,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離婚的,不在此限。 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則不受此限制:第一,女方要求離婚的。第二,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第三,在此期間雙方確實存在不能繼續共同生活的重大而急迫的事由,已對他方可能有危及生命的可能。第四,女方懷孕或者分娩的嬰兒是與他人通姦所致的。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民事起訴狀,第一部分需要寫明雙方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需寫明訴訟請求,如請求離婚、小孩撫養權問題、財產分割問題。第三部分需要寫明離婚的事實和理由;

(2)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3)結婚證原件,當事人《結婚證》丟失或損壞的,可以補辦

(4)小孩出生證或户口本;

(5)相關財產證明,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


起訴狀及相關證據材料的內容因人而異,需針對具體個案進行起草和完善。起訴離婚,需要向法庭提交你們夫妻感情破裂,無法繼續生活下去的證據,同時如果對方有過錯的,還可以要求賠償。

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

一審一般3—6個月,二審一般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六個月之後可以重新起訴,實踐中第二次起訴離婚一般都會判決解除婚姻關係。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制定合理的方案幫助自己。


我是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民商二部主任律師懷向陽,專注婚姻家事領域,以上內容是有關《哺乳期可以起訴離婚嗎?》的介紹,如您還有問題或者需要法律服務,可以聯繫我或者與我面談,我都將會為您詳細解答,希望能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