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君紅律師為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成功取保候審並判處緩刑
案情:
2017年6月1日,在深圳某某物流有限公司擔任物流經理的陳某某因指使本單位司機楊某某違章嚴重超載駕駛,造成車上副駕駛的公司員工劉某某當場死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的規定,陳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於2017年7月20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後於2017年8月2日被執行逮捕。
辦案經過:
2017年9月13日,陳某某配偶委託周君紅律師團隊擔任陳某某的辯護人。接受委託後,周君紅律師團隊通過會見以及閲卷,瞭解了本案全部案情。繼而向檢察院提交了法律意見書和取保候審申請書。根據我們的辦案經驗也知道積極賠償,取得諒解,取保候審可能性會提升,但是由於嫌疑人家庭經濟比較拮据,所以尊重委託人的意見,先盡力爭取一下。不想而知,檢察院的回覆跟我們預計一樣,檢察院告知我們由於嫌疑人陳某某未賠償被害人家屬,案件不予取保候審。後面通過多次溝通與協調,促成了本案被害人家屬同意與嫌疑人陳某某家屬簽署賠償協議,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之後,周君紅律師將賠償協議與諒解書交給了檢察院,並申請對陳某某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要求變更強制措施,改為取保候審。最終於2017年12月28日,嫌疑人陳某某如願取保成功。在開庭前,多次與案件承辦法官與檢察官做好庭前溝通,增加案件判處緩刑的可能性。2018年1月22日順利開庭,最終被告人陳某莫如願被判處緩刑。
辯護策略:
嫌疑人之所以能夠取保候審並判處緩刑,不是順理成章那麼簡單。案件的辯護關鍵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1、論述屬於過失犯罪,陳某某指使他人嚴重超載只是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其中介入眾多複雜因素,如制動系存在安全隱患、未注意前方道路情況、未按操作規範安全駕駛、跟車距離、案發周圍環境,同案犯與被害人的過錯等。另外,從眾多原因與事故發生的因果關係上做辯護工作,最終證明犯罪情節輕,危害不大;
2、論證有自首情節,屬於初犯、偶犯,認罪態度好;
3、促成了本案被害人家屬同意與嫌疑人陳某某家屬簽署賠償協議,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
4、從被害人的工亡賠償和保險賠償方面進行辯護;
5、搜索相關案例進行比對,相同罪名的犯罪情節、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等也是有所區別。另外,在最新實施的《深圳市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制度試點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上面尋找辯點。
周君紅團隊通過多次閲卷,發現了自首、犯罪情節輕這些辯點,並將辦案經驗和法律規定合理結合起來,如促成和解,認罪認罰。再不斷提交法律意見書,多次與辦案人員和涉案家屬溝通。
-
北京房產律師解析一起父母去世後部分子女佔有遺產房屋,引發的訴訟繼承案例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繫我們予以撤銷。)原告訴稱原告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依法繼承被繼承人吳某名下位於北京市西城區D號房屋(以下簡稱涉案房屋);2..要求分割被繼承人吳某名下涉案房屋的租金收益117000元…...
-
祖母將房屋遺贈給孫子,因部分繼承人不認可能否起訴過户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繫我們予以撤銷。)原告訴稱原告陳某文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一、判令北京市豐台區一號房屋歸原告所有,被告配合原告辦理房屋過户手續。二、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事實和理由:原告系...
-
電信詐騙卡主不知情構成幫信罪嗎?
一、電信詐騙卡主不知情構成幫信罪嗎?電信詐騙卡主不知情不構成幫信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以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前提。經研究認為,對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主觀明知的認定,應當結合一般人的認知水平和行為人的認知能力、相關行為是否違反...
-
東莞專業刑事律師
親友在看守所心急如焚該怎麼辦?大家好,周律剛剛從看守所出來,會見了一個涉嫌詐騙的當事人,他的家人呢,心急如焚,所以我們大家一定要做一名守法合法的公民。那麼家屬也是和我一起過來看守所的,只不過是他只能在外面等,家屬唯一能做的就是送點已發,充點生活費,其他的專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