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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前財產調查取證攻略(法律實務)

夫妻本是銅鈴鳥,大部分的夫妻對共同財產也沒有什麼概念,比如我就是。但有時也會存在這樣一種情況,夫妻一方對婚內財產沒有掌握權時,可以通過合法的婚內財產調查方法來調查婚內財產狀況,萬一將來一旦出現夫妻糾紛,也早有“證據”在手,防止掌握財產的一方轉移隱匿。另一種情況是在離婚時如何收集夫妻一方轉移隱匿財產的證據,我個人整理分析如下:

夫妻離婚前財產調查取證攻略(法律實務)

一、婚內財產調查如何取證?婚內財產調查哪些內容?

婚內財產調查顧名思義就是對婚內對所有的財產進行的調查,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 調查對方收入情況;

2、 調查對方房產情況;

3、 調查對方車輛情況;

4、查銀行存款、銀行賬户餘額;

5、調查對方其他財產情況等。

二、婚內財產調查如何取證?如何調查對方的銀行存款情況?

由於我國法律對個人隱私的逐漸重視,調查私人財產是不被允許的。有權調查個人財產狀況特別是私人銀行賬户的,只能是公安、法院等法定的職能部門。因此,如何調查婚內對方的存款着實難倒了不少人。如何調查對方的存款情況呢?

1、如果夫妻雙方還住在一起的,可以在對方沒有防備的情況下,發現對方存摺或者銀行卡,將相關財產複印或將號碼抄下來。如果不知道對方開户賬號的,但具體知道哪家銀行開的户,一般也可以查詢到儲蓄信息。更多訴訟問題諮詢可致電(微信同號)。

2、如果需要走正當的途徑的,則可以在離婚時通過法院開具的調查令或申請法院調查。不過,在某些地區,很多銀行會拒絕律師持法院出具的調查令進行存款調查。因此,只能選擇申請法院調查。但是,在生活中,由於法院業務比較忙,心有餘而力不足,很可能會忽略掉當事人的申請。

律師提醒,上面就在申請法院調查時,建議將“打印取款明細清單”寫進申請書中,因為只有一個存款多少的證明是不起絲毫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