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起訴離婚爭奪財產和撫養權

起訴離婚時,訴訟雙方最關心的問題就是財產和撫養權問題,想要爭奪財產和撫養權需要準備證據。下面資深北京婚姻律師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起訴離婚爭奪財產和撫養權要準備什麼。

起訴離婚爭奪財產和撫養權

起訴離婚爭奪財產

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房產、車輛、存款、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理財(股票、債券、基金等)、公司股權或股份、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貴重飾品、傢俱、家用電器等、公積金、養老金個人繳納部分及利息等。

基於此,欲離婚一方在離婚前應該有意識地掌握配偶的財產線索,以便在離婚時一次性把財產分割清楚,注意瞭解以下相關共同財產的信息:

1、配偶婚內購買或婚內還貸房屋的具體地址;

2、機動車型號、顏色、車牌號;

3、存款存放的銀行卡/存摺開户行及卡號;

4、對外開設的公司名稱、公司財產狀況等;

5、有價證券開户公司名稱、個人賬號、有價證券名稱及代碼;

6、對外購買的理財產品的名稱、金額、用户名等。

當然,若離婚後有證據證明起訴離婚時遺漏部分共同財產沒有分割,亦可提起離婚後財產糾紛訴訟。

起訴離婚撫養權爭奪

根據《民法典》規定: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特殊情況除外。所以本文主要討論爭取兩週歲以上子女撫養權的相關證據準備工作。

根據《民法典》第1084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44條-48條的規定,法院主要以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為原則,綜合考慮撫養能力、撫養條件、子女(已滿8週歲)的意願等實際情況。

其中法院會盡量不改變子女現有的生活環境,即子女跟哪一方生活時間較長,哪一方更容易爭取撫養權。當然也會兼顧男女雙方的撫養能力和經濟條件。

所以,若是準備爭取撫養權,需要儘可能的讓孩子跟隨自己生活,同時要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諧的家庭氛圍、良好的教育環境,證明跟隨自己更有益於孩子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