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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律師可以把人“撈”出來嗎

刑事辯護律師被問到最多的問題之一就是能不能把人“撈”出來。“撈”出來或者保釋出來的用詞在我國是不恰當,正確的措辭應該叫做取保候審。下面我們就來介紹一下刑事辯護律師能不能把人“撈”出來。

刑事辯護律師可以把人“撈”出來嗎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取保候審。“保釋”,是英美法系國家和我國香港地區的一種刑事司法制度,一般是指為被逮捕的人提供擔保或者接受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將犯罪當事人釋放這樣一種制度。從效果上理解,“保釋”確實和我國刑事訴訟法上的“取保候審”差不多;而用“撈”這個字來形容,也確實更通俗易懂。

那麼嫌疑人被抓之後,刑事辯護律師是否可以將人取保候審呢?

刑事辯護律師不一定能保證取保候審成功,但是律師介入後能提高這種可能性。

從實務角度分析,被抓的嫌疑人能否取保候審,一般取決於案件事實、委託刑事辯護律師的時間、辦案人員水準、律師水準以及刑事司法政策等5個因素:

1、一般而言,對於暴力性犯罪(如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等),取保的概率較小,非暴力性犯罪(如盜竊罪、故意毀壞財物罪、侵佔罪等)取保的概率就大些;家屬越早委託律師介入的(最佳時間就是在收到嫌疑人被拘留的通知後儘早委託律師),律師為其爭取取保的機會就越多,相應的取保的可能性就越大。

2、如果家屬在嫌疑人已經被逮捕(即已經過了“黃金37天”)後才想到委託律師的,那麼被逮捕後再取保的難度就較大(但也並非完全不可能,也得視具體情形)。

3、如果公安辦案人員或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草率辦案、過於嚴苛僵硬適用法律的,那取保的難度就大些,反之取保的概率就相應大些。

4、如果承辦律師經驗豐富、水準較高的,那取保的可能性一般就大些,如果律師只是走過場、搞“形式辯護”甚至“養生辯護”的,那律師發揮的作用幾乎為零。

5、對於特殊時期發生的某類刑事案件,比如此前疫情剛發生不久後對於口罩詐騙類的刑事犯罪,幾乎就是“從嚴從重”處理,取保就較難。

上述五大因素中,除了“委託律師時間”、“律師水準”這兩個因素能為家屬掌控外,其他3個都是不可控因素。因此,家屬委託什麼律師、何時委託律師介入,就顯得尤為重要了。總之,對於刑案,家屬越早委託律師介入越有利,相應的取保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標籤:辯護律師 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