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子女好逸惡勞,老人可否拒絕啃老

【案件緣由】

子女好逸惡勞,老人可否拒絕啃老

王阿姨今年60多歲,但看上去比同齡人老很多。年輕時丈夫因病去世,獨自撫養兒子長大。當兒子大學畢業可以找工作了,她鬆了一大口氣,覺得肩膀上的擔子能輕點兒。但讓她想不到的是,兒子的第一份工作幹了不到一個月就辭職了,理由是公司的同事不好相處儘管王阿姨很無奈,但還是照顧兒子的吃喝。不過,王阿姨也清楚這樣下去是不行的,所以催促兒子出去重新找工作。這時候,王阿姨的兒子還願意聽她的話,就出去找了份工作,只是沒幹幾天又辭職了,理由是工作太累。之後,王阿姨的兒子便一直賴在家裏,無論王阿姨怎麼勸就是不願意出去工作。就這樣,一晃眼10年過去了,王阿姨也60多歲了。王阿姨説,如果兒子只有吃喝的需求,她還不至於去法院起訴,主要是兒子迷上了直播,尤其喜歡給女主播打賞,而打賞的錢都是從她這兒要來的。在王阿姨拒絕給兒子錢時,兒子會進入她的房間撬開櫃子偷錢;還偷走他知道密碼的銀行卡,去自動取款機裏取錢。就在最近,兒子打起他們住房的主意,想要賣掉。在爭吵中,王阿姨説要報警,而兒子告訴她報警沒用,因為清官難斷家務事。無奈之下,王阿姨去了律師事務所尋求幫助。她很想知道,子女好逸惡勞,家長是否有拒絕“啃老”的權利。律師告訴王阿姨,家長是有權利拒絕子女“啃老”的。

 

【現身説法】

我國“啃老”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這跟父母與孩子的相處模式、對孩子的教育方式等息息相關。因為絕大多數父母在供完孩子讀完書後,還會盡自己所能給孩子買房、結婚,甚至出錢補貼孩了的小家庭。這些都使得很多年輕人察覺不到自己的“啃老”行為,或是認為“啃老”沒什麼大不了。殊不知,“啃老”也是一種違法行為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啃老”屬於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行為,是違法的。我國各省市出台的《老年人權益保障規定》也明確指出,老人可以拒絕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啃老”的權利,也有相關條例保障老人行使權力。一旦違反條例,侵害到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會受到行為人所在單位、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或老年人組織給予的批評教育;當侵害行為構成犯罪的,比如竊取、騙取、強行索要老年人的儲蓄金、養老金、退休金、政府補貼等其他財產,不但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還會受到刑事處罰。本案中,王阿姨有權利拒絕兒子“啃老”,並且對兒子偷竊其儲蓄金的行為可以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