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太太”“家庭主夫”離婚可獲勞動補償
有些家庭裏,妻子是“全職太太”或者丈夫是“家庭主夫”,在雙方共同生活的過程中包攬了帶孩子、買菜、燒飯、做衞生等所有家務活兒。然而時間一長,可能會生出一些矛盾。近日,青海省互助縣人民法院適用民法典新規定,判決一起離婚案件的被告獲得家務勞動補償。
基本案情
張某與妻子王某經人介紹於2006年登記結婚,育有兩個女兒。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經常因生活瑣事產生矛盾糾紛。2018年9月王某訴至法院請求離婚,法院判決駁回王某的離婚請求。2020年6月,張某向法院起訴離婚,經家事法官及調解員調解後撤訴。其間張某為緩和夫妻關係,曾為王某購買價值9450元的金手鐲1個,但雙方並未和好,並開始分居生活。
2021年2月2日,張某再次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兩個女兒由原告撫養,被告支付撫養費,並要求被告向原告返還價值9450元金手鐲1個。
庭審中,王某同意張某的離婚申請,但要求兩個孩子由自己撫養,原告承擔撫養費,金手鐲屬於贈與財產,不同意返還。同時,王某表示雙方婚後跟張某的父母共同生活了15年,且共同購置了家庭財產,因此要求分割家庭共同財產。因其婚後照顧孩子、料理家務,為家庭作出了一定的貢獻,所以要求張某給付15萬元的家務補償。
法院審理
法院認為,原、被告婚後未能妥善處理好家庭生活中產生的矛盾,導致夫妻關係漸漸惡化。雙方曾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夫妻關係仍未改善,且因感情不和分居已達3年,應認定其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應准予原、被告離婚。通過徵求兩個孩子的意見,兩個孩子均表示願意跟隨張某,本着尊重孩子真實意願的原則,確定兩個女兒由張某直接撫養,王某給付撫養費並享有探視權。對於財產分割問題,因原、被告雙方婚後與原告父母親共同生活,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可另行解決。張要求被告王某返還價值9450元的金手鐲,由於該手鐲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為被告購買的,屬於贈與,不予返還。
本案中,根據原、被告夫妻共同生活的實際情況,結合當地的經濟生活水平和原告的經濟能力,法院酌定原告支付被告2萬元的家務補償。
-
夫妻婚內買房 離婚時因沒有房產證未分割,後一方去世 對方起訴繼承案例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繫我們予以撤銷。)原告訴稱原告楊女士、王某蘭、王某君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依法對王某坤與前妻楊女士共有房產北京市石景山區XXXX號,進行分家析產;並依法對分割被繼承人王某坤名下位...
-
祖母將房屋遺贈給孫子,因部分繼承人不認可能否起訴過户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繫我們予以撤銷。)原告訴稱原告陳某文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一、判令北京市豐台區一號房屋歸原告所有,被告配合原告辦理房屋過户手續。二、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事實和理由:原告系...
-
房屋拆遷糾紛導致斷水電有何應對之策
房屋拆遷糾紛導致斷水電有何應對之策導讀:房屋拆遷糾紛導致斷水電的應對之策有與行政機關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申請行政複議,也可提起行政訴訟。一般拆遷補償的錢在四十五個工作日左右到賬。一、房屋拆遷糾紛導致斷水電有何應對之策房屋拆遷糾紛導致斷水電的應對...
-
房地產律師——己方購買兩限房委託朋友管理,後對方不願騰房糾紛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繫我們予以撤銷。)原告訴稱原告林某峯、周某芳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騰退北京市通州區X號房屋;2、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事實與理由:2010年3月原告林某峯與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