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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銷售代理合同樣本

市場銷售代理合同樣本

市場銷售代理合同樣本

甲方: 乙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具有良好市場前景和市場競爭力、性能可靠的軟件產品。

2、甲方支持乙方開展軟件產品的市場宣傳和銷售工作。

3、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技術支持工作以及乙方在產品銷售中所需的支持工作。

4、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有權對軟件產品的產品策略、市場策略和價格策略作必要的調整。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共同維護市場秩序。若乙方確實違反合同規定,破壞秩序,甲方有權做出直至取消乙方的授權銷售代理商權利的處罰決定。

6、甲方保證軟件產品知識產權狀況的真實性,並對客户軟件使用中遇到的故障,進行完善的售後服務和終身維護。否則,因此發生的任何糾紛,並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7、甲方應在公司網站上顯著位置宣傳乙方的代理地位,向客户説明乙方的聯繫方式。為客户提供產品維護、升級和在線疑難解答。

8、甲方致力為乙方提供最佳經營環境並承諾自身不涉足授權銷售區域的經銷和零售,在乙方作為甲方產品銷售代理商的合作期間,甲方不應建立第二家經銷代理商。

9、為了保護乙方的宣傳推廣和成本投入,無論乙方銷售區域的客户是否已經與乙方進行過接觸或洽談,均視為乙方客户。甲方不得擅自向經銷區域內的買主供應本協議所規定的商品。如有詢價,當轉達給乙方洽辦。若有買主希望從甲方直接訂購,甲方在提前將有關銷售合同副本寄給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以供貨,並應在收到貨款後三日內按所達成交易的發票金額給予乙方 %的佣金。

(二) 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在合同簽訂時應向甲方提供工商部門年檢過的乙方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税務登記證副本及法人代表、總經理身份證的複印件。如有變更,請隨時提交書面變更説明及變更後的相關證件。

2、乙方在取得甲方的軟件產品銷售授權後,即可在授權指定的時間和地區範圍內作為甲方的軟件總銷售代理商開展業務工作及渠道開發。乙方可在所轄地區發展地區分代理商,乙方應對該分代理商的活動負全部責任。乙方有權在廣告和信函上表明其為甲方的授權經銷商。

3、乙方為甲方銷售的計算機軟件系統的著作權、版權和其它知識產權等始終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獨自或與任何第三方對軟件系統進行翻制、複製、解密、反編譯、反彙編和其他反向工程,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要求經濟損失賠償(賠償金不少於人民幣十萬)。

4、乙方可以免費得到甲方軟件的宣傳資料、銷售及技術服務資料。

5、乙方所有銷售的甲方產品均須從甲方合法獲得,不得銷售產品的非法渠道版本。乙方在向用户提供產品的時候,須保證一份甲方產品只提供給一個用户,並保證產品提供給最終用户。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甲方產品提供給任何想利用甲方產品牟利或進行分發的單位或個人。不得采取其他任何方法違法銷售或分發甲方產品,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亦不能生產或銷售與甲方產品具有競爭性的軟件產品。

6、乙方在銷售及推廣甲方產品過程中,應嚴格遵守知識產權的法律規定,維護甲方的利益和形象。乙方負責軟件的銷售推廣、軟件安裝和調試工作,以誠懇熱情的態度對待客户,注意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和形象,及時處理客户提出的產品使用問題和意見,其中屬於技術程序原因的應及時與甲方聯繫,由甲方提供技術支持和諮詢。

7、乙方在銷售軟件過程中,實際銷售價格不得低於甲方規定的底價,即 元/套。如確需變動,必須取得甲方的同意。

8、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最終客户資料(包括最終客户的名稱、聯繫方式、聯繫人、使用日期等內容),否則,甲方不負責其售後服務、系統升級或技術支持工作。

9、乙方應誠信守法經營,對自己的經營活動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應對履行協議過程中所涉及的銷售、市場、庫存、價格、代理規則等信息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1、《 》軟件的公開價格為: 元/套。甲方向乙方供貨的銷售價格為公開價格的 折,即 元/套。

若乙方一年內的銷售量在 套至 套之間,則甲方將提供銷售額的 %作為返利給予乙方,作為獎勵佣金;

若乙方一年內的銷售量在 套至 套之間,則甲方將提供銷售額的 %作為返利給予乙方,作為獎勵佣金;

若乙方一年內的銷售量在 套以上,則甲方將提供銷售額的 %作為返利給予乙方,作為獎勵佣金;

若乙方一年內的銷售量沒有達到 套,則甲方將不提供返利給乙方作為獎勵佣金;

1、乙方向甲方訂貨時,須填寫“天元科技軟件產品訂貨單”(附件一),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後,加蓋公司公章,傳真給甲方市場部。

2、甲方收到訂貨單後,在款到後 日內將貨物發出。乙方應儘快將付款憑證複印件傳真至甲方,以便儘快安排發貨。

3、貨物運輸方式和貨物到達地以乙方訂貨單要求的為準。

4、甲方承擔乙方所訂軟件產品的運費。

1、如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軟件不能正常運行使用,甲方負責免費退換並承擔相關費用;

2、如產品在運輸過程中造成包裝損壞,甲方負責免費退換並承擔相關費用。

1、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自行確定軟件銷售價格,但該價格不得低於產品底價。

2、軟件實際銷售價格高於產品底價部分的金額作為乙方代理銷售的佣金。

十二、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另外,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也可以解除,但提出解除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因合同一方經營狀況出現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間或被清算,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2、因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或違約,另一方經書面告知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合同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無繼續履行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或合同到期自然終止,雙方仍應履行未完畢之合同義務,並安排售出產品的售後服務事項。

1、甲方若直接將產品銷售給客户,未經通知乙方並支付佣金,則屬於違約行為,應向乙方支付二十倍於該銷售金額的款項作為違約金,以賠償乙方商業宣傳推廣費用。

2、甲方若在本合同期限內未經乙方同意即發展其它銷售代理商,則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若違反協議約定,進行銷售或分發,願按違約銷售或分發的份數,以二十倍於所銷售或分發的軟件市場零售價的金額賠償給甲方。

4、乙方若違反協議約定,侵犯甲方的知識產權,願接受甲方不低於五十萬元的經濟索賠。

5、無本合同或法律規定之正當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6、若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除賠償損失外,另需承擔其它違約責任。

7、因一方履約不當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自行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之間因履行本合同或因本合同任何條款的解釋與適用而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凡涉及本代理合同補充、變更、解除等事宜,雙方均可進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產品訂購單等雙方業務往來形成的傳真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共 頁,合同頁面右側加蓋騎縫章。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業務聯繫人: 業務聯繫人: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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