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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裝修總承包合同

裝飾裝修總承包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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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裝飾裝修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範本怎麼寫啊?

 您好! 裝飾裝修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範本如下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辦公室裝飾
  2. 工程地點:
  3. 工程範圍:室內裝修(見預算清單)
  4. 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參見附件清單)
  5. 工程造價:
  (1)工程預算總造價為¥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2)本工程總造價計算依據:
  A、以工程設計施工圖紙及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為依據。
  B、施工中甲、乙雙方確認的施工障礙引起的變更或增加措施等費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項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