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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血樣複檢的規定是什麼?

醉駕2.95W

醉駕血樣複檢的規定是什麼?

一、醉駕血樣複檢的規定是什麼?

1,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提出複議的。

2,公安部有明確規定,如果不是因為鑑定單位違規操作等原因,個人對鑑定結論有異議的,不予採納。所以不能提出重新鑑定。

3,對鑑定結論肯定要告知並送到鑑定結論複印件,並由當事人簽字的。

二、醉駕和酒駕的區別

認定標準不同

根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的相關規定,對酒後駕駛的標準幅度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20mg。其中:

1、飲酒駕駛的幅度標準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於等於20mg,小於80mg之間,即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20mg≤飲酒駕駛酒精量<80mg;

2、醉駕的幅度標準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於等於80mg。

兩者處罰標準不一樣

1、醉駕:

(1)醉駕一律吊銷駕照,5年禁駕。

(2)醉駕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駕駛證,10年禁駕並依法追究刑責;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2、酒駕:

(1)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並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2)酒駕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酒駕拘留10日和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

(3)酒駕營運機動車,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且5年禁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由此可知,醉駕和酒駕是不一樣的,量刑標準不一樣,處罰程度也是不一樣的。但是不管是醉駕還是酒駕都是屬於低級錯誤,大家一定要重視。如果是公職人員,那麼處罰的標準會相對於大一點,不但要接受刑事上的處罰,也要接受行政處罰,情節嚴重開除處理。

標籤:醉駕 複檢 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