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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酒精濃度數值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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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酒精濃度數值是多少?

近年來,國家對酒駕醉駕的處理越來越嚴厲,從醉駕入刑到酒駕入刑,國家有決心杜絕醉酒駕駛的出現,因為酒駕特別是醉駕後果嚴重,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的交通事故有百分之六十是因為駕駛人醉酒駕駛而造成的,所以交警部門對醉酒駕駛的打擊十分嚴格,

一、醉駕酒精濃度數值是多少?

我國目前鑑定醉駕的標準是血液內酒精含量超80mg/100ml,經抽血檢測,駕駛人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毫克即為醉酒駕車,這相於飲用3兩低度白酒或者兩瓶啤酒,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極有可能造成事故的發生。

目前交警認定酒駕往往通過目測和測酒儀兩種方式,司機承認喝酒或測酒儀顯示司機呼吸含酒精份,即可以將駕駛人送往醫院進行抽血測試,被查到的駕駛員必須無條件進行配合。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後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二、從哪些方面判斷醉駕的犯罪情節?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行為人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後繼續駕車衝撞,造成重大傷亡,説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依法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可以從行為人在以下三個階段的表現來判斷:

1、實施醉駕行為前的表現。如是否曾因酒後駕駛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是否有多次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是否不顧他人勸阻堅持醉駕;是否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照規定安裝號牌,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或者其他機動車號牌而使用的,等等。

2、被查獲時的表現,是配合公安機關依法執行檢查,還是實施了當場飲酒、鎖車門不下車、抵制呼氣酒精含量檢測或者抗拒抽血檢驗等不配合檢查,甚至衝卡逃避檢查、暴力抗拒檢查的行為;發生交通事故的,是否積極救援傷者,主動打電話報警,或者明知他人報警而在現場等候警方處理等等。

3、歸案後的認罪悔罪態度。如是否如實供述罪行,當庭表示認罪;是否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

綜上所述,交警在查酒駕的時候,對過往車輛的車主要進行呼氣測試,有醉駕嫌疑的,還可能做進一步的驗血檢測,酒精濃度在80以上的,構成醉駕。這樣,交警會做出吊銷駕駛證的處罰,然後交給公安機關處理,目前對醉駕的處罰是拘役,這已經算比較嚴厲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