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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醉駕需要同車人筆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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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醉駕需要同車人筆錄嗎?

因為喝酒成為了社會上進行交往以及談生意的必備活動而使得醉駕的現象不斷增多,尤其是在喝完酒之後司機可能會自信地搭載其他的人一起上路,那麼,在發生事故之後司機醉駕需要同車人筆錄嗎?其實同車人不僅不能置身事外還要幫助交警證明客觀事實。下面一起了解具體知識。  

一、司機醉駕需要同車人筆錄嗎?

由於需要記錄醉駕案件的客觀事實,所以還是需要同車人進行客觀的筆錄。而且不僅需要做筆錄,如果有過錯的,還需要共同承擔責任。

相關知識:

醉駕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並處罰金。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其中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以上就是小編對於“司機醉駕需要同車人筆錄嗎”這個問題的解答。綜上所述,只要喝酒的司機搭載了其他的人就需要讓同車的人為司機的行為作證,而且司機是因為同車的人才喝酒的話引發的事故還需要其負擔一定的責任並且與司機共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