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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進看守所經歷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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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進看守所經歷多少天?

一、醉駕進看守所經歷多少天?

醉駕屬於刑事犯罪,首先會被刑事拘留,最後會被法院判處拘役。拘役最長時間是六個月。危險駕駛罪的法定刑為拘役(拘役屬短期自由刑,期限為1至6個月,數罪併罰時不超過1年);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才可逮捕。

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

二、醉駕型危險駕駛犯罪案件中有哪些量刑情節?

1、考察醉酒駕駛的危險程度:

(1)行為人是否造成現實的危害,即是否發生交通事故及事故的嚴重程度,具體包括財產損失和人員受傷情況。

(2)行為人案發時的駕駛能力如何,主要以血液酒精含量為判斷標準。

(3)行為人是否實施了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其他行為。

(4)醉駕行為嚴重威脅到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果會特別嚴重。

2、考察行為人的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大小:可以從行為人在以下三個階段的表現來判斷:

(1)實施醉駕行為前的表現。如是否曾因酒後駕駛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是否有多次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是否不顧他人勸阻堅持醉駕;是否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照規定安裝號牌,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或者其他機動車號牌而使用的,等等。

(2)被查獲時的表現,是配合公安機關依法執行檢查,還是實施了當場飲酒、鎖車門不下車、抵制呼氣酒精含量檢測或者抗拒抽血檢驗等不配合檢查,甚至衝卡逃避檢查、暴力抗拒檢查的行為;發生交通事故的,是否積極救援傷者,主動打電話報警,或者明知他人報警而在現場等候警方處理等等。

綜上所述,醉駕是危險駕駛行為,如果情節比較惡劣、造成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會被判刑,對應的量刑標準是六個月以下的拘役。一般來説,公安機關對醉駕犯罪分子執行拘役,都是在附近的看守所。執行拘役期間,犯罪分子可以在徵得看守所同意的情況下每月回家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