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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行為人醉駕能索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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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行為人醉駕能索陪嗎?

一、關於行為人醉駕能索陪嗎?

能,屬於民事賠償,可以由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劃分雙方事故責任,民事賠償按責任比例承擔;

各傷情下的賠償項目如下:

(一)丶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丶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三)丶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丶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計算概述

1、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2、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 其他

3、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4、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5、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6、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7、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8、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二、醉酒駕駛處罰標準是什麼?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發生了車禍之後,就涉及到財產的損失,人們的人身權益受到侵害等情形,所以是有涉及到民事賠償的,受害人可以向主要的過錯方承擔責任,也就是索取賠償,包括誤工費,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車費還有其他涉及到的財產損失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