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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摩托醉駕無證醉駕自己受傷,是否該受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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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摩托醉駕無證醉駕自己受傷,是否該受懲罰?

説起酒駕,很多人都以為只是四個輪子的會造成威脅,然而摩托車也是屬於機動車行列,酒後駕駛二輪摩托的事故不在少數,對己對人的傷害也是相當嚴重的。然而部分市民還停留在“喝酒騎摩托不算酒駕”的誤區中,為此為了解決騎摩托醉駕無證醉駕自己受傷,是否受到懲罰而感到疑惑,本文將對此進行闡述。

事實上,自2011年5月醉駕入刑以來,寶山區檢察院共受理移送起訴危險駕駛罪71件,醉駕車輛系摩托車的案件計25件,佔危險駕駛罪案件總數的35.2%。

檢察官告訴記者,一些被告人對醉駕法律知識不知或者瞭解不全面、不準確,甚至產生誤解,認為酒後不能駕駛小型轎車,但是駕駛二輪摩托車沒有關係,不屬於醉駕範圍。另外,還有部分被告人雖然知道醉酒不能駕駛摩托車,也知道醉駕要承擔刑事責任,但認為自己酒量大,開車技術過硬,遇到突發情況完全能夠應付,不會發生險情,因此放鬆了對自身的要求而酒後駕駛。還有部分被告人認為酒後洗洗澡、喝喝茶,休息一段時間酒精濃度就會變淡,從而心存僥倖。

承辦案件的檢察官介紹,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之一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何謂機動車?許多人在理解上存在誤區,有些人甚至簡單地認為機動車就是指四輪的轎車。而事實上,根據國家機動車輛安全檢驗標準的規定,機動車類型有大型汽車、小型汽車、專用汽車、有軌電車、二輪摩托等10多種類型。因此,根據法律規定,只要是構成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以危險駕駛入刑,在定罪量刑上,並不因為行為人駕駛的是二輪摩托,還是四輪轎車或大型貨車而有所區別。

不少助動車已屬機動車

目前,市面上銷售的不少助動車已遠超非機動車標準,對道路安全的危害也超過傳統意義上的非機動車。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對摩托車的定義:“無論採用何種驅動方式,其最高設計時速大於50公里/時,或使用內燃機,排量大於50毫升的兩輪或三輪車輛。”這意味着電動車、助動車等只要速度超過50公里/時或排量大於50毫升,都算作摩托車,屬機動車範疇。

如果醉酒駕駛這樣的車上路,法院可以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去年8月10日,駕駛員陳某駕一輛助動車,在四川北路與一名行人發生碰擦,經鑑定陳某達到醉酒駕駛標準。儘管法庭上陳某一直聲稱自己認為駕駛的是非機動車,但根據相應鑑定報告,該車已屬輕便摩托車。法院最終裁定陳某的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1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那麼,醉後駕駛非機動車是否合法?律師表示,根據《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機動輪椅車,不得醉酒駕駛。這意味着如果達到醉酒標準,駕駛非機動車同樣違法。

醉駕摩托車將被拘役、罰款

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之一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根據國家機動車輛安全檢驗標準的規定,機動車類型有大型汽車、小型汽車、專用汽車、有軌電車、二輪摩托等10多種類型。因此,根據法律規定,只要是構成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以危險駕駛入刑,在定罪量刑上,並不因為行為人駕駛的是二輪摩托,還是四輪轎車或大型貨車而有所區別。

綜上所述,本文從被告人多心存僥倖、不少助動車已屬機動車、醉駕摩托車將被拘役、罰款三方面説明騎摩托醉駕無證醉駕自己受傷也是應該要收到懲罰的,雖然自己也受到傷害,但是這種行為對己對人都是不利的。如果對此情況仍然不是很清楚,可以諮詢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