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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致他人死亡要如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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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員若有酒後駕車的情況,此時本身的行為就是構成了交通違章的,對其作出處罰也是理所當然的。而在這種情況下由於駕駛人員的意識不清晰,因此發生事故的可能性也比較大。那此時酒後駕車致他人死亡該如何處罰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酒後駕車致他人死亡要如何處罰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 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 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2、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條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 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此時要看肇事的一方對事故是否承擔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若是的話那就會以交通肇事罪來定罪處罰。此時一般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與此同時也不能免除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