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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找人託關係出來了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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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找人託關係出來了可以不

現在不少人蔘加聚會的時候喜歡喝酒,這也無妨,但是喝酒後就不要開車,否則醉酒駕駛很危險,容易發生事故。交警查到醉酒的,在落實證據後交給公安機關,在起訴之前會關在看守所。那麼,醉駕找人託關係出來了可以不?這個當然是不行的,找關係會讓操作者構成徇私枉法,下面我們聽聽本站小編的看法。

一、醉駕找人託關係出來了可以不?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駕找人託關係出來這個當然是不行的,錢不是萬能的,接受醉駕的處罰,以後不要再犯就是了。醉駕改成酒駕不可以,現在只要打印出測試單,數據就已經上載省級數據庫,該庫任何人沒有修改權限,之後法制支隊就會進行立案審查,超過時間未起訴,警務督察大隊就會跟進。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交警如何辦理醉駕案件?

交通民警檢查中發現機動車駕駛人有酒後駕駛機動車嫌疑的,立即進行呼氣酒精測試;對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當事人對呼氣酒精測試結果有異議,或者拒絕配合呼氣酒精測試等以及涉嫌飲酒後、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當立即提取血樣檢驗血液酒精含量。

對查獲醉酒駕駛機動車嫌疑人的經過、呼氣酒精測試和提取血樣過程應當及時製作現場調查記錄;有條件的,還應當通過拍照或者錄音、錄像等方式記錄;現場有見證人的,應當及時收集證人證言。對當事人被查獲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測試或者提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應當立案偵查。當事人經呼氣酒精測試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在提取血樣前脱逃的,以呼氣酒精含量為依據立案偵查。

在案件偵查終結後,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前,依法吊銷犯罪嫌疑人的機動車駕駛證。

由此可見,醉酒行為比較嚴重,構成犯罪,公安機關移送給檢察院,在審查起訴之前,當事人通常被關在看守所,不管是誰,醉駕找人託關係出來了都是不行的。即使有這種可能性,辦案人員徇私枉法,也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因此,車主構成醉駕,要如實承認錯誤,爭取寬大處理。

標籤:醉駕 託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