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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什麼費用?

發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什麼費用?

一、發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什麼費用?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因交通事故致殘的,根據傷殘認定的等級不同,也會有不同的賠償標準,但一般均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比如,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應當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因此,受害人在計算致殘項目前應先進行傷殘認定。並且應特別注意抓緊時間進行傷殘鑑定,以免有些傷情複合速度快而導致傷殘認定級別降低,影響受害人的賠償權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交通事故賠償如何選擇起訴法院?

交通事故賠償可以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也可以在事故發生地法院起訴。如果只是普通的財產賠償,可以選擇您覺得方便的法院起訴。如果是涉及到人身傷害賠償的,如果構成傷殘或是死亡的,一定要對比兩地法院賠償標準的差異,然後選擇賠償標準高的法院起訴。

如何選定受訴法院殘疾賠償金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的,因此選擇一個合適的法院進行管轄很重要。怎樣選擇更適合的法院,一般選擇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即選擇對起訴方賠償有利的法院,這些法院包括:侵權地(事故發生地)、被告所在地。當事人在起訴前可查閲當地統計部門的統計數據,選擇標準高的法院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為有利,在選擇受訴法院時同時需考慮訴訟的成本,如路途遠近、賠償標準的差異比例、在當地訴訟是否方便、地方性保護等因素予以綜合考慮。

綜上所述,嚴重交通事故發生後,會導致人員傷殘甚至死亡,作為受害人家屬,可以在責任認定完成後向事故責任方提出賠償要求。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很多,涉及到人身及財產損失賠償,根據傷殘等級不同,賠償費用也不一樣。針對賠償發生糾紛的,受害人應該到對方所在地法院起訴。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