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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需要幾天

一般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需要幾天

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關係着接下來對事故的處理,就包括當事人承擔事故賠償責任的比例與是否追究肇事者刑事責任的問題,因此當事人往往都很想快點知道認定的結果。那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一般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需要幾天呢?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需要幾天?受理報案的交警部門經調查、取證後,在情節清楚、證據充分的基礎上,應根據責任分析在規定時限內,對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或是否要負法律責任作出認定。具體認定期限如下:

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 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並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三、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四、交通管理部門遲遲未作出決定,根據《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五、“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 第五十條 交通警察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七日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獲案件後七日內,需要檢驗、鑑定的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三日內,向交通事故處理機構負責人提交“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書”。

通過以上內容的分析,相信現在大家都應該知道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需要幾天了吧,此時一般是在10日內做出認定結果,但由於交通事故的情況比較複雜,因此在特殊情況下做出認定結果的時間就不太一樣了。如果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