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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責任認定有幾種方法

在由交警對交通事故進行處理的時候,必然要先對事故責任做出認定,劃分了當事人的責任之後,接下來對事故的處理才會比較方便。那一般交通責任認定有幾種方法呢?這個處理結果對當事人影響很大,自然也是很多人關心的重點,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解答疑惑吧。

交通責任認定有幾種方法

一、交通責任認定有幾種方法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的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員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的活動的人員,因違反交通管理法規、規章,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原則。

1、當事人有違章行為。

即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違犯道路交通法規的行為,也就是俗稱的違章行為。如不存在違章行為,就不屬於交通事故。

2 、違章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交通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有因果關係的,要負相應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係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3 、當事人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

認定當事人應負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交通違章行為在事故發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據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來判定的,而路權原則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大小的根本原則。

其先後程序如下:

(1)違反各行其道規定的;

(2)違反讓行規定的;

(3)違反交通規則其他規定的;

(4)違反交通安全原則的。

二、雙方都違章如何認定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右面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根據該條的規定,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的交通事故,衽的歸責原則是嚴格責任,即不論機動車一方有無過錯,只要沒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違反交通規則,機動車駕駛人就要承擔全部責任。

這與過去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規中規定的交通事故中機動車一方的過錯責任原則不同,體現了保護弱者的法律精神。在適用嚴格責任場合,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責任是原則,減輕或者免除責任是例外。如果機動車一方想要實現責任的免除或者減輕,可以有兩種方式:

1、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是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故意造成的。

2、證明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違反了交通規則,存在過錯。在第一種情況下,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在第二種情況下,要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根據當事人各方行為對造成事故損失原因的大小來具體確定減輕責任的幅度。

因為發生了事故之後不見得肇事的一方就需要承擔全部的責任,要是對方也是有過錯的話,這個時候劃分清楚雙方的責任就顯得很重要了。而要是對責任認定結果不滿意的話,還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申請進行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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