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怎麼劃分?
一、 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怎麼劃分?
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劃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之上。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在我國有統一的規定,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我國《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上,對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進行了較為粗略的劃分。具體內容如下:
1、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的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3、受害人和機動車一方對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由雙方分擔損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流程是什麼?
1、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當立即撥打122報警電話,請交警到達現場。
2、交警到達現場後進行現場處置、現場調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獲者,自查獲之日起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查獲的,由當事人書面申請,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3、交警到達現場後進行現場處置、現場調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檢驗、鑑定的,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鑑定的,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3日內檢驗、鑑定,檢驗、鑑定應當在20日內完成,檢驗、鑑定超過時限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且最長不超過60日。由交通管理部門將結論交給當事人。
4、當事人對交通管理部門的結論服從的,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事人不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的結論的,3日內申請重新鑑定,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當事人還不服,則3日內申請複核,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麼維持原決定,要麼責令重新調查、認定,由原辦案單位在10日內出具新認定書。
對於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可以按照上述責任劃分的標準來進行合法的認定,特別是對於交通事故的具體處理流程應當嚴格基於交警部門的協商認定處理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辦理,交警部門出具的責任報告後期可以對賠償有直接影響。
-
交通事故的認定事項有哪些
相關部門對交通事故的認定,會成為將來對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主要依據。所以,知道交通事故的認定有哪些事項,瞭解交通事故的認定程序是什麼,一份內容齊備的認定需經怎樣的程序才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是你不得不知的。因此,如果你不知道,看看下文的介紹吧。一、交通事故的...
-
交通事故後責任認定書籤字後能改嗎?
一、交通事故後責任認定書籤字後能改嗎?交通事故經過交警同志處理後,往往要簽訂事故的責任認定書,一旦在責任認定書上面簽名了,代表你同意了交警的處理。但也可以更改。在接收到交警為事故雙方出具的認定書以後,就標明對方認可了事故的存在和責任的劃分,也就是説雙方...
-
交通事故責任處理認定是怎樣的?
我國的交通日益發達,給人們的生活出行帶來了巨大的便利,在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一定的危險性,交通擁堵以及交通事故頻發都是出現需要解決的問題,出現交通事故之後一般都會出現嚴重的人員傷亡,這樣的情況下需要詳細的固定來進行補償受害者,那交通事故責任處理認定是怎樣...
-
坐客車受傷,客車以沒責任拒賠可以起訴索賠嗎?
我們在放假回家的時候會去短途旅遊,我們可能會去坐大巴車,因為大巴車還是主要的交通工具。但是坐客車受傷在生活中還是常有發生。坐客車受傷了以後就會發生賠償方面的糾紛,客車通常認為自己不用負責任所以不賠,這樣糾紛就發生了。客車到底有沒有責任,是不是可以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