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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怎麼作出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怎麼作出

對交通事故進行處理,其中少不了由交警對事故責任作出認定,而之後各自承擔的賠償比例,就會根據這個責任認定書確定。那大家知道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怎麼作出的嗎?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怎麼作出

(一)根據《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一般情況下交警部門應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於作出事故責任認定的證據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交警部門一般在作出事故責任認定前,都要組織雙方進行聽證。聽證活動中一是要圍繞事故有關事實進行確認,二是聽取雙方對事故責任的意見。所以,當事人要十分重視聽證活動,要儘量事前做好充分準備,提前到交警部門查閲事故材料,查清有關法律法規的具體條款,有理有據地説明本方的意見。如果自己沒有經驗,可以事先找有經驗的律師諮詢,或委託律師代為參加聽證。

(三)交警部門劃分事故責任,一般應根據形成事故的原因力、原因力是否是行為人過錯形成的、各方過錯在原因力中的作用來確定事故責任。但實踐中,許多交警並不是首先考慮形成事故的原因力,而是單單以各方的違章嚴重程度、違章的多寡來認定,往往形成事故責任的劃分偏差。所以,聽證活動中當事人應圍繞事故原因力説明或辯論。

(四)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無責五種。

二、不服事故責任認定書怎麼辦?

(一)根據《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當事人書寫複核申請時,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不當的錯誤所在,並抓住有關證據不放,力爭複核機關認可自己的意見。

(二)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收到複核申請後5日內,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複核結論。複核審查期間,當事人不能啟動訴訟程序,否則將導致複核程序終止。

(三)目前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複核後維持率很高,很少有改變原有認定的。所以,當事人沒有十分把握,一般不要申請複核,可以在調解時要求調整責任比例,或在訴訟中要求法院重新劃分責任。如果你當初申請複核過,並且複核結論是維持原認定,調整和重新劃分責任就會更加困難。

而不同的主體承擔的責任不同,那意味着對此次事故承擔的賠償比例也是不一樣的。不過當事人也是可以對責任書中的內容表示不服的。這種情況下,可以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若需要幫助的話,也是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