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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啥材料

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啥材料

不管是打怎樣的官司,當事人都必須要提供相應的材料。但不同的案件中,需要提供的材料卻是不同的。那麼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啥材料呢?可能很多人不太清楚,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啥材料

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證明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户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等;當事人為企業單位的應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證明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部門一般會將對方的車輛行駛證、駕駛證、交強險保單、商業險保單的複印件給當事人,這些是確定被告(包括保險公司)主體身份的材料。

證明案件經過的證據:主要是指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裏面記載了當事人雙方的基本情況以及當時發生事故的簡要經過,以及交警部門對責任的劃分等,是重要的證據材料。

醫療費用的證據:1、各類醫療費用的票據,包括120急救、住院票據等。另外還應複印住院病例資料。

誤工費的證據:1、勞動合同;用以證明當事人在該單位工作;2、單位營業執照;3、需要要休息的醫囑(醫生開的假條);4、工資條;5、單位開具因請假不支付任何費用的證明。當然如果你在事故期間單位仍發工資等待遇的話,那不能主張誤工賠償。

陪護費用的證明:1、醫生開具需要陪護的醫囑,2、聘請護工的開具正規發票,3、家屬陪護的如果該家屬因陪護有誤工情形開具材料同誤工費等證據材料。

營養費的證據:1、需加強營養的醫囑,2、購買營養品的發票。

住院伙食補助費:該費用在河北一般以住院天數乘在50元計算,證據為病例,病例中記載的住院天數乘50元即可。

交通費:住院及休養期間花費交通費的票據。

一次性殘疾賠償金:主張該項費用需要法醫門診評殘才可,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傷殘分為一至十級傷殘,受傷人員可以向交警部門或法院申請,由前述部門委託法醫門診為受傷人員的傷殘情況出具鑑定意見書。根據鑑定意見書由法院決定是否支持傷殘賠償金。

精神損害撫慰金:該項目在石家莊的實務操作中是依託於評殘,即原則上評上殘之後才可以酌情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

財產損失:諸如修車發票,4S店車輛維修單等。

二、交通事故官司怎麼打

明確賠償主體:

打官司中,“告誰”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告的對象錯誤,不僅浪費了時間、人力、財力,還達不到要求賠償的目的。在“告誰”的問題上,首先要看發生事故時對方所駕車輛行駛證上的車主是誰,如果是肇事司機本人,那就直接起訴他和保險公司。如果車輛另有其主,可以將肇事司機、車主和保險公司作為共同被告一併起訴。如果車主是單位,應將單位一併作為被告告上法庭。

準備好充分的證據:

案件起訴至法院時,對主張護理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訴訟請求的證據應當已基本固定,在城市工作生活了一年以上的農村户口受害人,在主張“同命同價”時,更應注意相應證據的提前收集、固定、整理,做到一目瞭然,確實可信,不至於在開庭或證據交換時手忙腳亂,錯失“戰機”。

合理索要賠償:

交通事故中的少數受害人在起訴時,喜歡“漫天要價”,不考慮法律的具體規定,將應當賠的和不應當賠的一併列在民事訴狀中。甚至認為,自己“坐地起價”,就是為了應對肇事方“就地還錢”和“隨意砍價”,“漫天要價”是為了給以後可能出現的調解留出“討價還價”的空間,否則,對自己不利,對談判不利。

訴訟講究一點策略可以理解,但應有度,交通事故案件有其特殊性,賠償範圍和標準基本上是固定的,賠多賠少決定於證據、事實和傷情,和“漫天要價”沒有關係。多提出的訴訟請求如果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自己要承擔該部分2.5%左右的訴訟費。所以,應合理索要賠償。

在看完上文的介紹後,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啥材料了吧,同時本站小編還為大家提供了怎麼打交通事故官司的內容。無論是打怎樣的官司,本站小編建議最好能夠委託律師提供法律幫助,這樣獲得有利判決的可能性是比較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