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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訴訟時,立案需要做哪些準備?

交通事故訴訟時,立案需要做哪些準備?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受害方向法院提起訴訟時,立案是進入交通事故訴訟程序的首要步驟。立案時受害方一定要做好充足的準備,那麼怎麼樣才能做好充足的準備呢?下面,本站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首先需要準備好民事起訴書,即通常人們所説的“起訴狀”。起訴書應當根據被告人數準備相應的副本。起訴狀上的具狀人的簽名必須是原告本人,而不是起訴書的代書人。

其次是證明個人身份的身份證複印件。如果原告是單位的話,需要提交單位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單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再次如果是委託他人代為立案的話,還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有委託人和受託人的簽名。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一位當事人可以委託1至2名律師或者是其他公民作為其訴訟代理人。授權委託書上應該寫明授權的權限。對於全權委託書,不能只寫“全權代表”四個字樣,而也應該寫明授權的範圍。

最後需要準備證據清單及證據材料。證據清單包括的內容有:①證據名稱;②證明內容;③證據來源;④證據形式;⑤證據數量。證據材料應當和起訴書一樣,按照被告方的人數來準備相應的副本。對於證據清單的製作,可能有的法院它會在立案時就要求當事人提交一份證據清單,對於當事人而言,證據清單的製作也有相當的好處。首先,主動製作一份證據清單可以便於自己瞭解已經提交的材料和尚未提交的材料,哪些證據還需要進一步補充,哪些證明相關事實的證據還沒有提交。同時,證據清單還可以幫助對方當事人瞭解訴訟證據,方便雙方在庭審時進行證據質證,節省訴訟時間,更快速解決糾紛。

在交通事故訴訟的實踐中,如果被告是單位的話,法院會要求起訴方提交被告單位的有關基本信息,比如説,單位的全名稱,法定代表人,單位具體地址等。這主要是方便法院確認當事人的訴訟主體地位。獲得單位的基本信息,起訴方可以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查詢便可。

瞭解交通事故訴訟立案要做哪些準備,有利於當事人做好更充足的訴訟準備,更好進行訴訟程序。希望以上由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能夠給您幫助,如果您還想要了解交通事故的相關內容,請登錄本站官方網站進行諮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