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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車急剎車導致乘客受傷要怎麼賠償

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現,雖然有點耽誤時間,但此時也是為城市的環保盡一份力。很多時候乘坐公交車都是比較安全的,但也不排除在緊急情況下,公交車急剎車導致乘客受傷。若出現這樣的情況應該怎麼賠償受傷乘客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公交車急剎車導致乘客受傷要怎麼賠償

公交車急剎車導致乘客受傷要怎麼賠償

乘客在乘坐公交車過程中受損害,受害乘客可以選擇以侵權(身體權、健康權、生命權糾紛)或者違約(客運服務合同糾紛)為由請求公交車公司賠償。

1、違約賠償

乘客與公交公司之間有城市公交運輸合同,《民法典》(2021.1.1生效)規定,客運合同自承運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公交車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未能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造成乘客人身損害,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乘客可以基於其與公交公司之間的合同關係向公交車所在的公交公司主張賠償責任,若不存在法定或約定的免責事由,公交公司應對運輸過程中乘客的損傷承擔違約損害賠償責任。若因為第三者的過錯導致的,公交公司可以在賠償乘客後對第三者行使追償權。

乘客要求公交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的舉證責任:

以違約為由要求公交車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在乘客只具有一般過失的情況下,並不考慮減輕公交車公司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2、侵權賠償

由於乘客在乘坐公交車過程中受損害,受害乘客可以選擇以侵權(身體權、健康權、生命權糾紛)為由請求公交公司賠償。一般情況下,在損害原因及事實沒有爭議而且乘客無一般過失的情況下,乘客可以選擇以公交車公司侵權為由要求承擔賠償責任,以侵權為由要求承擔責任可以要求承擔精神損害賠償金。

乘客要求公交公司承擔侵權責任的舉證責任:

選擇侵權為由要求公交車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實行的是過錯責任原則,還存在考慮原告是否具有過錯(一般過失、重大過失),從而適用過錯相抵的規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法律適用】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實踐中,若公交車急剎車導致乘客受傷,此時不論是否是公交車的過錯,作為乘客其實都是可以要求公交公司作出相應賠償的。而賠償的利益無法就是兩種,一種是基於違約,另一種則是基於侵權。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