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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後打工,遭遇車禍能索要誤工費嗎?

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也就是説,只要耽誤了正常工作,而導致實際收入減少就可索要誤工費。那麼,退休後打工,遭遇車禍能否索要誤工費?本站為您分析,想要了解更多相關法律知識,歡迎登陸我們的官網進行諮詢。

退休後打工,遭遇車禍能索要誤工費嗎?

案情:老人今年已65歲,退休後每月領取固定基本養老保險金。因身體很好,不願賦閒在家,便利用自己掌握的技術在一家電子產品維修部從事維修工作,每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兩個月前,回家途中,被李某駕駛的小車撞傷,住院治療37天。交警部門認定李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李某同意給予賠償,但以年過60歲已退休,且享有國家發放的基本養老保險金為由,拒絕承擔誤工費。退休後打工,遭遇車禍能否索要誤工費?

案情分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第3款規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即計算誤工費用的核心依據是“實際減少的收入”。故雖然老人每月能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且該固定收入並沒有因為你住院治療而減少,你在電子產品維修服務部的薪酬也屬於收入,如果因為住院治療而實際減少,也適用上述司法解釋。

一方面,老人的收入已因誤工而減少。民法通則第119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其中的“公民”是指所有具有我國國籍的人,當然包括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金者。“誤工”中的“工”是指社會勞動,無疑包括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金者的有償服務。“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是指耽誤一切勞動或工作而減少的收入,同樣包括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金者所從事的正常有償勞動而減少的收入。也就是説,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金者受傷後造成的基本養老保險金之外的其他勞動收入減少,同樣屬於“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另一方面,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金者的勞動收入受法律保護。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老年人蔘加勞動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護。”即在自願和量力的前提下,國家鼓勵老年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並認可其勞動所獲得的收益。因此,李某應當賠償誤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