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交強險賠償程序是怎樣的
如今社會,交通事故頻發,而發生事故後的理賠格外重要。但是很多車主不清楚撞車交強險賠償程序是怎樣的,可能在發生撞車事故後不知如何處理,因此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規定,介紹其所需程序,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一、撞車交強險賠償程序
下面僅以負全部責任為例説明索賠程序
1、明確所負責任
撞車以後,最好先明確在事故中負不負責任,再向保險公司報案。
2、報案
在報案時,您要做的事有:
1、帶上您的保險單、行駛證和駕駛證。
2、開上您的及對方的車到您的保險公司。
3、在保險公司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
做完這三件事,您將得到二聯《車輛出險登記表》和一張《出險通知書》。其中,《車輛出險登記表》一聯交給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另一聯供填寫《出險通知書》時使用;《出險通知書》填好後,連同修車手續一起交回保險公司。
3、定損 定損時,要拿着《車輛出險登記表》去找理賠部定損人員,並把其中的一聯交給他們,由他們確定修理項目和修理費用。定損後,會給您一張《定損單》定損目前是保險公司的特權,但您也要維護自己的利益。一定要留意:
1、不要遺漏修理項目;
2、注意修理費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車時不夠用。如果在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修車,您就不必管修理費定的高低——反正修理廠保證把您的車修好,若修不好保險公司得負責。
4、修車
修車時有兩件事要做:
1、送車。送車時要拿上《定損單》,把它和車一起交給修理廠。修理廠將按照《定損單》上所定項目修車,並會給您一張《提車單》作為提車時的證明。
2、交費提車。車修好後,您可以憑《提車單》支付修理費後把自己的車提回。同時向修理廠索要下列手續單據:修車發票、託修單、施工單以及材料單。
注意:這些手續都必須蓋上修理廠的公章。
5、開具事故證明
修完車後,您可以拿着對方車的修車發票和對方車主一起去交通隊結案。結案後, 您可得到一張《事故證明》,也可以拿回自己被扣的證件。注意:《事故證明》一定要蓋上交通隊的公章。
6、遞交單證
到現在為止,索賠所需的全部單證都齊了。它們是:
1、《出險通知書》
2、《定損單》
3、《修車發票》
4、《託修單》——車主是單位的需蓋公章;車主是個人的需簽字。
5、《施工單》
6、《材料單》
7、《事故證明》
8、《賠款結算單》——車主是單位的需蓋公章;車主是個人的需簽字。
您把這些手續交給保險公司理賠部,就可以等着領賠款了。
7、領賠款
遞交完索賠單證後,大約在一星期之後(一般不超過10天)您會接到保險公司的領賠款通知,屆時就可以帶上身份證明和《車輛出險登記表》領回賠款了。
二、交強險相關規定
新版交強險的總賠償限額確定為12.2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由現行5萬元上調至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由8000元提高到1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不變;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情況下,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與此前相比,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由8000元提高到了1萬元,無責財產賠償限額由200元降到100元。新版交強險責任限額和費率方案將自2008年2月1日零時起實行。自2月份起,交強險42個車型中將有16個車型進行費率下調,下調幅度5%至39%不等。其中,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車的交強險保費將由現行1050元/年調低為950元/年。
在發生撞車事故時,可以依照上述撞車交強險賠償程序行理賠。小編提醒,遇到交通事故首先應將受傷人員送至醫院,然後保留現場,雙方儘量協商解決問題。若協商不果,則到交通或公安部門協調,切勿發生爭執。而對於事故責任的歸屬可諮詢專業律師尋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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