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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就交通事故索賠損失

一、怎麼就交通事故索賠損失

怎麼就交通事故索賠損失

交警處理完現場後,如損失在2000元以內,雙方無爭議,可直接找保險公司快速理賠;如損失在2000元以上或存在爭議,應通過交警事故組解決。

當事人需向交警和保險公司如實填寫事故發生經過,並在交警大隊事故組辦案民警處領取《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鑑證委託書》。

《委託書》填寫完畢後,到指定停車場找物價部門驗損。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工作人員依據《委託書》對事故車輛進行現場勘驗。

需拆驗的車輛,車主自行找專業維修人員,在指定停車場現場拆解後驗損,期間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工作人員及當事人必須在現場,否則行為無效。

物價部門根據事發當日各種零件價格及工時費用等,出具《價格鑑證報告》。對價格鑑證報告有異議的可在三日內重新鑑定或找上一級物價部門鑑定,但損壞車輛及物品不能修復,否則不予受理

二、去哪裏做交通事故鑑定

交通事故鑑定是什麼?又由誰來做這鑑定?做交通事故鑑定應該在哪個時間段內做?這是對發生交通事故後的很多當事人需要知道的事情,知道這知識,也有利於維護受害者的利益。

交通事故鑑定是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為了解決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專門性題目,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修、分析、判定的一種調查流動。交通事故常見的鑑定有: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車輛類鑑定、道路鑑定、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估等。

交通事故鑑定機構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劃定》和公安部《公安機關鑑定機構登記治理辦法》的有關劃定,交通事故檢修、鑑定要實行專業化,即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修,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應當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為使交通事故得到及時、正確的處理,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可以依法成立專門機構,並主要承擔事故調查所需要的鑑定;為使案件處理公正、公平,傷殘評定、車輛評估、司法精神病鑑定可以由有資質的社會機構承擔。同時,具備資格的檢修、鑑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存案,省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對符合前提的檢修、鑑定、評估機構應予以宣佈,辦案單位可以向當事人先容這些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在就交通事故索賠損失之前,需要先按照要求進行損失的鑑定,人身方面的進行的是傷殘鑑定,財產方面的則就是損失鑑定了。不能因為對方過錯造成損失,就獅子大開口要求對方作出鉅額的賠償,一切索賠都要有理有據才行,否則對方也是可以拒絕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