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後誤工賠償有什麼依據?
一、交通事故後誤工賠償有什麼依據?
交通事故後誤工賠償的依據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民法典》(2021.01.01生效)。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車禍報銷誤工費車主不賠償怎麼辦
肇事者不賠償時,受害者可以先找保險公司進行賠償,或者也可以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來解決醫療費問題。也可以提起訴訟,讓法院強制要求車禍肇事者進行賠償。車禍肇事者應該賠償的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賠償金及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等。
1、交通事故肇事方應該是要出醫療費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話,可以自己先墊付醫療費,事後再通過打官司等辦法來要求對方賠償醫藥費以及其他賠償金。
2、機動車都參加保險了,可以把相關的手續以及交警的處理意見先拿到保險公司去,讓保險公司提前支付醫療費。
3、當事人也可以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來解決傷者的醫療費問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因此,如果發生車禍,肇事者卻不願意賠償的,受害者又無經濟實力墊付醫療費的情況下,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也可以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來解決醫療費問題。
如果車禍中受害者的傷情達到了誤工費的賠償標準的,那麼可以主張賠償誤工費,當然如果對方拒絕賠償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訴。不管採取什麼方式要求肇事方支付誤工費的賠償金,都需要拿出實際證據證明自己確實因為誤工而減少了收入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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