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帶人摔傷誰擔責
電動自行車帶人摔傷誰擔責
搭載人應當對摔傷的後果承擔主要責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此我國侵權責任的規則原則是過錯原則,除了法律另有規定外,只有在當事人存在過錯的情況下才會承擔侵權責任。
《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城市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身高一點二米以下兒童。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
因此,電動自行車可以負載一名身高一點二米以下的兒童,但不能隨便搭載成年人。如果電動自行車搭載行為是違反該條例的,且被搭載人也應當知道這種行為是不對的,因此被搭載人和搭載人應當對摔傷的後果承擔主要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5條第3款規定: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
因非機動車道被佔用無法在本車道內行駛的非機動車,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駛,並在駛過被佔用路段後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遇此情況應當減速讓行
責任的確定一般情況下是有關部門的介入後才能確定,但是因為電動車帶人有關的規定是有限制的,所以自己需要注意有關的規定,具體的問題處理還是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所以自己要合理的進行處置,這樣自己的利益維護就會較為有效。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
小車出現交通事故怎麼辦?
小車出現交通事故的,駕駛人應當按照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然後採取不同的處理方法,有造成人身傷亡的,就必須報警,為造成人身傷亡的,雙方就可以協商處理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
-
交通事故交警處理期限是多少?
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是交警的職責之一,在路面上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就會馬上出警到場處理。事故雙方當事人和平調解是大家最經常見到的處理方式,但交警對於現場交通事故的處理方式並不侷限於調解這一種,有的情況嚴重還會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交警在處理交通事...
-
發生交通事故怎麼協商解決
一、發生交通事故怎麼協商解決1、交警主持調解,比較常見,事故後雙方願意協商,爭議不大的,涉及傷殘的一般交警是不予調解的,交警主持雙方調解,達成協議的直接在事故認定書上達成調解方案。2、保險公司主持調解的,這種調解方式是由保險公司在主持,如沒有異議,雙方可以直接...
-
交通事故程序處理規則都有哪些具體的規定?
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是輕微的交通事故經過交警或者是當事人雙方進行溝通後完全可以不用走正規的法律程序;但是如果是比較嚴重的交通事故涉及到人和車的嚴重傷亡的話,那麼可能就涉及到相關責任的認定和賠償問題,那麼,交通事故程序處理規則都有哪些具體的規定?第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