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對於危害安全駕駛的人員怎麼處理?

現代社會人們出行的方式也是多種多樣的,有私家車、公交車、電動車、自行車等等,其中公交車是非常的受歡迎的,有環保、省油省錢省心、安全等很多的優點,但是公交車上人的素質總是參差不齊的,妨害安全駕駛的情況頻頻出現,那麼對於危害安全駕駛的人員怎麼處理?

對於危害安全駕駛的人員怎麼處理?

對於危害安全駕駛的人員怎麼處理?

一輛公交車承載中一車人的生命安全,但是最近妨害公交司機安全駕駛的惡劣行為頻頻出現,使公共的生命財產受到損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相關指導意見中的規定,在公交車等交通工具行駛的過程中,如果乘客出現搶奪方向盤、變速桿等操縱裝置,毆打、拉拽駕駛人員,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駕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如果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則依照刑法第114條的規定,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進行定罪處罰;如果出現有人受到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受到了非常大的損失的情況,依照刑法第115條第一款的規定,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人們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時候,應該規範自己的言行,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出現上述案例中的情形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受到刑事處罰。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對於危害安全駕駛的人員怎麼處理的問題回答,希望以上的內容可以幫助到大家。

標籤:人員 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