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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地點違章停車可以連續處罰嗎?

同一時間,同一地點不能重複處罰,如果是車輛被處罰後開走了,又開回來,是可以繼續處罰的,如果被貼了兩張罰單,可以找到車輛未移動的證據,進行行政複議。

同一地點違章停車可以連續處罰嗎?

相關規定: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 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2、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3、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4、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6、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如果是在一天內或者是多天內,在同一個地點被開了罰單後又開回來,屬於兩次違停,是可以連續處罰的;如果是同個地點同一個時間段的,那麼就不能夠連續處罰,只能夠貼一張罰單,主要看是否在同一時間段,就是開走了又開回來,肯定是屬於多次違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