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交通事故死亡2人傷2人算重大事故嗎?

交通事故死亡2人傷2人算重大事故嗎?

一、交通事故死亡2人傷2人算重大事故嗎?

《關於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規定,道路交通事故分為四個等級: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輕微事故:一次造成輕傷一至二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二百元。

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傷一至二人,或者輕傷三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三千元。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三千元以上不足六萬元。

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時重傷八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時重傷五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六萬元以上。

二、交通事故必須同時具備四個要素

在事故處理中,死亡不以事故發生後7天內死亡的為限;重傷、輕傷同樣按上述標準確定;財產損失,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等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道路交通事故是因交通行為而產生的一種損害後果,但並非所有的交通後果都可以作為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交通事故必須同時具備四個要素:

(1)具有一定的人身或財產損害後果;

(2)這種損害後果只能由車輛、行人以及其他行為人在道路上的交通活動所產生;

(3)一方當事人必須具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的行為;

(4)侵害人造成損害後果的主觀原因只能是一種過失。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是比較常見的,在司法實踐中,國家根據事故造成的不同影響程序,劃分了不同的事故類型,所需要的承擔的法律責任也是不一樣的,另外,涉及到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當根據事故造成的後果進行合法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