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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輕微道路交通事故,適用快撤快處快賠的主要程序有哪些?哪些情形不適用快撤快處快賠?

發生輕微道路交通事故,適用快撤快處快賠的主要程序有哪些?哪些情形不適用快撤快處快賠?

為了有效緩解交通壓力,提高解決交通事故的效率,減少次事故的發生,快撤快處快賠程序應運而生。現本站小編為您整理了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所助益。

一、發生適用快撤快處快賠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應該怎麼辦?

發生適用快撤快處快賠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按以下程序處理:

(一)當事人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應當採用攝像、拍照、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現場證據。

(二)依法自行撤離現場。

(三)當事人達成賠償結果的,及時填寫《快處協議書》,由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各執一份。

當事人已就損害賠償事宜達成協議,但未攜帶《快處協議書》的,當事人應當以文字方式如實記載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身份證號、聯繫方式、機動車駕駛證號、機動車種類和號牌、投保公司、保險憑證號、保險有效期、碰撞部位、交通事故發生基本情形、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等內容,由當事人共同簽字確認。

(四)當事人一方不負責賠償或損失輕微不要求賠償的,應協助負責賠償的另一方當事人填寫《快處協議書》或文字記錄。

(五)當事人需要辦理保險理賠的應當立即向各自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凡到“三快服務中心”辦理理賠手續的,當事人各方應當立即或約定具體時間(事故發生後48小時內),按保險公司或交通警察的指引,共同前往約定的“三快服務中心”辦理理賠手續。

(六)當事人現場報警的,接處警交通警察將指導當事人填寫《快處協議書》,並引導當事人就近到“三快服務中心”處理賠償事宜。

(七)當事人對事故事實或成因有爭議,或者就損害賠償事宜未達成協議的,由駐“三快服務中心”交通警察處理。

二、哪些道路交通事故不適用快撤快處快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快撤快處快賠:

(一)造成人員傷、亡的;

(二)駕駛人未隨身攜帶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四)事故車輛不能自行駕駛移動的;

(五)一方肇事逃逸的;

(六)事故車輛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

(七)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的事故車輛;

(八)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九)每日21:00至次日07:00,發生輕微道路交通事故的。

三、發生不適用快撤快處快賠的道路交通事故應該怎麼辦?

發生不適用快撤快處快賠的道路交通事故,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四、當事人到“三快服務中心”辦理保險理賠時,應當提供哪些資料?

當事人到“三快服務中心”辦理保險理賠時,應當提供《快處協議書》或文字記錄資料、機動車輛行駛證、當事人身份證、駕駛證等相關證據。

五、保險公司理賠是怎樣處理的?

(一)一方全責,其他各方無責的,由全責方車輛的承保公司負責理賠處理。

(二)雙方都有過錯的,由雙方保險公司各自負責理賠處理。

(三)當事一方車輛未參加保險的,經雙方當事人同意,由有保險一方車輛的承保公司負責損失確定工作,或由當事雙方自願協商共同向財產損失評估機構申請評估。交通事故當事人或者保險公司對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不認可的,可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