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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停車罰單丟了的解決辦法是什麼?

一、違章停車罰單丟了的解決辦法是什麼?

違章停車罰單丟了的解決辦法是什麼?

可以直接開車帶行駛證、駕駛證到車管所去繳納罰款,交警開的是三聯單,他那裏有存根,只要出示行駛證,就可以查到違章單據底聯,就可以繳納違章罰款了。應該及時去,時間久了會有滯納金。

停車罰款單丟了不要緊,帶着駕駛證、行駛證去交通處理中心,工作人員輸入當事人的行駛證證號就能查出車主的違章記錄,會給當事人開張繳納罰款的單子,自己去銀行交就行了。

違章停車後被交警“貼條”屬於非現場交通違章,會有個簡易的“告知單”,如果沒有確認罰單是沒關係的,不會算滯納金,等車主有空了再去處理即可,但需要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而如果車主拿着這張單子去交警隊確認了,就會有一張新的單子,新的單子如果在15日內不處理,就會產生滯納金了。

二、交通違章普通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1、通知當事人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罰;

2、由兩名交通民警以上(含)進行調查。調查時應當詢問當事人、證人,並製作筆錄。被詢問人拒絕接受詢問、簽名或者蓋章的,在詢問筆錄上註明情況;

3、書面告知;

4、對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進行復核。複核應當製作文書,由當事人和交通民警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在文書上註明情況;

5、作出處罰決定的,製作《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並在宣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在七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6、作出罰款處罰決定的,告知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當場收繳罰款的,填寫罰款收據,交付當事人;

7、作出吊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決定的,收留機動車駕駛證。

綜上所述,很多駕駛人開車出門的時候,一時找不到停車位可能發生違章停車,這種交通違章是比較輕微的,一般交警會現場出具罰款。即使是罰單丟失也不要緊,車主帶上自己的行駛證、駕駛證到車管所查詢繳納罰款就行。交通違章處罰都是聯網的,沒有罰單也不影響處理違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