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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兒童車禍的賠償範圍有哪些?

山東省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及計算公式

山東兒童車禍的賠償範圍有哪些?

兒童也是人,所以都是參照以下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只是標準上以及某些項目可能無法得到賠償:

(一)交通事故的一般賠償範圍

1、醫療費賠償計算公式

掛號費 診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 其他醫用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計算公式

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根據《山東省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人身傷害賠償案件中的每人每天伙食補助費可以按省內30元、省外50元,住宿費大致可以按每人每天150元計算。

3、營養費賠償計算公式

營養費賠償金額(根據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

營養費是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司法實踐中,只有醫院的診斷證明書上註明了需要加強營養的,才能主張營養費。如果沒有寫需要加強營養的,受害人起訴提出營養費的,有的情況下法院也會適當予以支持,目前法院支持一天10元較多,但也有支持15元、20元、30元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4條第二十四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4、受害人誤工費賠償計算公式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365日)×誤工天數

5、陪護費賠償計算公式

陪護人的原收入×陪護時間或者同等級別護工報酬標準×陪護時間

6、交通費賠償計算公式

實際發生的合理交通費用(憑票據)

7、住宿費賠償計算公式

一般公職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天數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範圍

8、殘疾賠償金計算公式: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簡稱“基數”),自定殘之日計算。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31545元×20年×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12930元×20年×傷殘賠償指數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31545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12930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指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31545元×5年×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12930元×5年×傷殘賠償指數

9、殘疾輔助器具費計算公式

殘疾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10、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計算公式: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1)被撫養人在18週歲以下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9854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8748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2)被撫養人在18-60週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9854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8748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3)被撫養人在60-74週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9854元×[20年-(被扶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8748元×[20年-(被扶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4)被撫養人在75週歲以上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9854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8748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11、傷殘鑑定費

12、康復費

康復費是針對殘疾的一項費用,也就是説只有形成殘疾後果的才會產生這一費用,而且這裏強調了“必要的”,也就對康復費的產生有了一個限制。與後續治療費一樣,康復費的賠償原則上以實際發生為準。對於以後可能發生的費用,有兩種處理辦法:一是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賠償;另一種是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可以一次性賠付。

13、殘疾護理費

一是因殘疾不能恢復自理能力的,可根據受害人的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如受害人生存期滿20年仍繼續健在的,確需護理的,可繼續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護理費五到十年。二是要合理確定護理級別,應當根據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來確定。關於護理級別,參照衞生部《醫院工作制度》,可分為四級,即特別護理、一級護理、二級護理、三級護理。

14、後續治療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賠償。

受害人如需整容,應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併到權威的有整容資質的醫院做整容手術,受害人可以把整容費作為醫療費項目主張。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範圍

15、喪葬費賠償計算公式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喪葬費賠償金額=52460÷12個月×6個月=26230元

16、死亡賠償金計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週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31545元×20年=630900元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12930元×20年=258600元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31545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12930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31545元×5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12930元×5年

17、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計算公式

(1)被撫養人在18週歲以下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9854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8748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2)被撫養人在18-60週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9854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8748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3)被撫養人在60-74週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9854元×[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8748元×[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4)被撫養人在75週歲以上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9854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8748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18、精神損害撫慰金

《山東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等物質性人格權和自然人的名譽權、姓名權、肖像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隱私權等精神性人格權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損害而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或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及其他情形的賠償金)的,具體賠償標準規定如下:

(1)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一千元——三千元;嚴重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三千元——五千元;

(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的,一般按照公民賠償標準的五——十倍予以賠償。

這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予以劃分,如果已經死亡的,那麼賠償項目基本有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交通費、醫療費等其他相關費用;如果受傷致殘的,那麼就有醫療費、鑑定費、交通費、護理費、後期康復費、輔助器具費等各項合理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