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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處理扣留車子要多長時間

交通事故處理扣留車子要多長時間

近年來,得益於社會生產力的不斷髮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大多數人開始追求高質量的生活生平。因此,私家車的數量與年俱增,為了規範交通秩序,較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率,我國立法機關對違反交通規則的各項事項作出了懲罰性的規定。那麼,根據現行法,交通事故處理扣留車子要多長時間?

一、交通事故處理扣留車子要多長時間

相關法律條文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2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   

(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二)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 格標誌、保險標誌、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 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嫌疑的;   

(三)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四)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   

(五)機動車有被盜搶嫌疑的;   

(六)機動車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   

(七)未申領《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  

(八)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證據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車輛。”

二、各種情況如下:

1、 如果車輛或者駕駛員沒有違反者八條中的一條,且不需要對車輛進行檢驗、鑑定,那麼交警無權扣留事故車輛。

2、需要對車輛進行檢驗、鑑定的,交警扣留事故車輛的時間,一般情況為33天,分別為:

(1)交警在3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2)決定立案後交警在3日內委託做檢驗鑑定。

(3)鑑定機構在20日內檢驗鑑定完畢。

(4)交警在2日內將檢驗鑑定報告送到當事人。

(5)交警在檢驗鑑定確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車輛,所以為31天(立案3天+ 委託3天+檢驗20天+送達2天+通知領車5天)。  

根據以上小編所整理的信息來看,在通常情況下交警扣留車輛的時間一般為33天,對於交警來説,他們只需要在這這33天時間裏,完成5項法定程序。而對於被扣留車輛的當事人來説,在這一個月裏可能會有諸多不適應,所以,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是必要的,畢竟,對於沒有違法法律的規定的車輛,交警是無權扣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