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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過了幾天才查出傷怎麼辦?

交通事故過了幾天才查出傷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過了幾天才查出傷怎麼辦?

交通事故過了幾天才查出傷,應當到司法機關進行傷殘鑑定,並根據傷殘鑑定結果向事故責任方要求賠償。當事人可以申請傷情鑑定,對有關證據進行取證和收集,通過交警部門出面繼續與對方聯繫,如對方拒絕處理,當事人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對方要求賠償損失。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在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產生得各種關係的總和。

二、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當時沒有發現操作,但過幾天查出傷的,肯定是需要到司法機關進行鑑定的,首先需要確定傷情是否是由交通事故造成的,如果不是交通事故造成的,是不需要進行賠償,如果是交通事故造成的,則可以在向司法機關舉證的情況下,要求對方進行賠償。

標籤: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