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車禍事後補認定書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在道路上發生車禍以後,很多人由於手忙腳亂的,並沒有及時的打110去報警,這樣就交警就不會給你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了,那麼大家也要了解一下車禍後事後補認定書需要滿足什麼條件?下面請看本文的介紹。

車禍事後補認定書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關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規定

首先來介紹一下什麼叫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73條的規定,我國的公安機關的交通管理部門,他必須要根據交通事故的現場的勘察,還有調查調查的情況,另外也要根據有關的檢驗和鑑定結論,據此製作即時的。

車禍事後補認定書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第12條,如果當事人並沒有在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就報警的話,而是在事後再請求了公安機關的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那麼公安機關的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這個規定,對其予以記錄,並且還要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經核查,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實是確實存在的,那麼公安機關的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且還要告知當事人。如果經核查以後並沒有辦法證明這起交通道路事故的事實存在,或者這起案件並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也應當書面告知雙方當事人,並且還要在通知書上説明理由。

因此,只要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能夠提供相關的證據,比如説事故當時的照片,還有保險公司的一些勘察記錄,這個時候最好拉着保險公司的人一起去幫你開證明,這樣的話交警一般是會採信的,這樣交警彩信以後就可以給你補開一個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了。

關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交通事故認定書,這是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重要的一個證據。在交通事故的認定書上必須要載明交通事故,她的基本的事實,還有它的成因以及雙方當事人的責任,並且還要送達當事人。作為交警在處理交通事故的一個重要的證據,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道路交通事故的案件在處理的過程中,經常就會由於交通事故的認定書,他是認定一個交通事故的事發經過,還有他的事故成因以及事故責任的一個重要的證據,並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也在很大。大的程度上影響到了事故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的賠承擔。因此,交通事故的認定書往往也是能夠成為當事人爭議的一個焦點問題。

另外,大家還要注意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它是一種具有法律效率的技術文書,他的目的也就是分清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在於哪方由哪方承擔主要的責任,哪一方承擔次要的責任,也為交通法規還有其他的規定,對於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是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賠償責任進行調解的重要依據。

標籤:車禍 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