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肇事逃逸刑事處罰是什麼?
一、新交規肇事逃逸刑事處罰是什麼?
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對肇事者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目前存在着交通肇事導致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人以上重傷的情況之下,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需要承擔相關的刑事責任,也就是按照我國《刑法》當中的交通肇事罪來進行懲罰,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之下,也需要對此進行行政罰款的。這是屬於法律當中所作出的明確規定。
-
懷孕期間能夠降低員工工資嗎?
一、懷孕期間能夠降低員工工資嗎?在懷孕期間,公司如果降低工資,那麼肯定是不合法的。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法律規定懷孕期間不能降員工工資,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
-
醉駕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怎麼樣
一、醉駕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怎麼樣醉駕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如下:1、被害人生前因搶救支出的相應醫療支出費用應當照實進行賠償;2、死亡賠償金按照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的二十倍計算;3、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
-
交通事故造成人死亡怎麼處罰?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死亡怎麼處罰?交通事故造成人死亡如果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話,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來處罰,開車致人死亡首先要報警,由警察劃定責任,對於造成的人員傷亡的賠償,將從車輛的第三者責任保險限額內進行賠償。不足的部分,則需要肇事司機依據自身的責任...
-
2024試用期起算點怎麼計算
一、試用期起算點怎麼計算試用期的起算點應當是實際用工的時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只有在實際工作開始後,用人單位才能對員工進行考核和評估,因此實際工作開始日期應當作為試用期的起算點。從實際用工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