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記18分嗎?
一、交通肇事逃逸記18分嗎?
並不是記18分,交通肇事逃逸會被扣十二分,會被吊銷駕駛證,處罰款至少200元。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構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的規定,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
1、刑事處罰,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2、行政處罰,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起訴交通肇事要準備材料有什麼?
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傷殘的,應提交《傷殘鑑定報告》;在公安機構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未作傷殘鑑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應提交書面申請,要求人民法院作傷殘鑑定。根據傷殘評定的等級,要求對方賠償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2、因交通事故造成殘疾的,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提交醫院的證明,憑醫院的證明按照普及器具來計算殘疾用具費。
3、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的鑑定,簡稱“三費”鑑定。在公安機構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未作“三費”鑑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應提交書面申請,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費”鑑定,根據鑑定的報告要求對方誤工費、護理費和營養費。
4、醫療費的憑據,是指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
5、處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費、住宿費等憑據,包括其親屬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費、住宿費折憑據及誤工費證明。
交通肇事逃逸會被扣十二分,出現交通事故,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需要提供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受害者的傷殘鑑定報告,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憑證,處理交通事故時的住宿費憑證,受害者誤工費的憑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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