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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員工加班不加工資違法嗎?

一、要求員工加班不加工資違法嗎?

要求員工加班不加工資違法嗎?

違法行為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加班是要支付加班費用的,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加班費用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投訴。

公司加班但是不給加班費,這是違法的,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根據勞動法規定,公司組織員工加班的,應當支付加班費,否則屬於違法行為。加班費指的是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單位才應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是用人單位安排加班,而由勞動者自願加班的,用人單位依據以上規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二、加班費有什麼計算方法?

1、標準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按照法律規定,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2、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加班費的計算。

一般情況下,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

要求員工加班,不給加辦工資是違法的,勞動者在工作日參與單位加班,單位要給1.5倍的工資,在平時的休息日進行加班,加班後還不安排補休,可以獲得兩倍的工資,若是在法定節假日進行加班,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員工三倍的工資作為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