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人身傷害賠償是什麼?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傷害賠償是什麼?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傷害賠償是根據對方的損失來進行相對應的賠償:
1、醫療費的賠償標準及計算方式
(1)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2)在醫藥費等具體損失上採取差額賠償方式,實際支出多少即賠償多少的原則。對後續治療費採取定型化賠償的標準。後續治療費是指“對損傷經治療後體徵固定而遺留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尚未恢復需二次所需要的費用”。定型化賠償不考慮具體受害人個人財產損失的算術差額,而是損害賠償的社會妥當性和社會公正性出發,為損害確定固定標準的賠償原則。
(3)醫療費賠償計算公式: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 其他醫用費用
2、誤工費的賠償標準
(1)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2)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對實際支出的費用和誤工損失,按照差額據實賠償的辦法。
(3)有固定收入的當事人的誤工損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而無固定收人者則按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對誤工費損失不設最高限額。對於“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有兩點需要明確:該固定收入須有合法證明;該固定收入必須是受害人實際減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損害後,其供職單位沒有扣發或者沒有全部扣發其收人,其誤工費應不賠或者少賠。
(4)受害人誤工費賠償計算公式:誤工費賠償金額=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乘以誤工時間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365日)乘以誤工天數
二、車禍責任賠償應如何分配
1、車禍賠如何分配應視具體情形而定。
2、如果受害人並沒有因交通事故死亡,那麼車禍賠償由受害人所有。
3、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被撫養人生活費,按照實際賠償金額分配給各被撫養人。
在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很多人對於發生了道路交通事故這個方面的賠償方面的問題並不是特別的瞭解,想要清楚地知道具體賠償的標準的環境當中去確定的,比如説涉及到誤工費用賠償的話,就需要確定一下平時的收入狀況,還有就是誤工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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