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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醉駕免於刑事處罰公職還能保留嗎

涉嫌醉駕免於刑事處罰公職還能保留嗎

一、涉嫌醉駕免於刑事處罰公職還能保留嗎?

涉嫌醉駕免於刑事處罰的,可以保留公職,因醉駕被判刑的,肯定會被開除公職。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十七條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二、涉嫌醉駕可以免於刑事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一)挪動車位型。該類型的被告人駕駛車輛的目的並非在道路上行駛,而是為了挪動車位。被告人由他人駕車送回小區停車場,因他人未將車位泊好,被告人挪動車位剮擦別人車輛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發,有的甚至是應停車場保安人員的要求挪動車位,且未發生危害後果。

(二)救治病人型。該類型的被告人為送生病的家人去醫院急診或者趕去醫院陪同家人急診而醉駕,均未發生交通事故。

(三)睡覺休息型。該類型的被告人在行駛一段距離後主動放棄醉駕,靠邊停車睡覺。

(四)隔時醉駕型。該類型的被告人飲酒後將車停放在飯店門口,間隔數小時或隔夜回飯店取車駕駛,但血液酒精含量仍達醉駕標準。

(五)尚未駛出型。該類型被告人在道路上準備駕駛尚未駛出時即被查獲。

(六)被醉駕追尾型。該類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較低,雖發生交通事故,但對方亦醉駕且負事故全部責任。

三、醉駕肇事可以撤案嗎?

醉駕肇事一般不可以撤案,刑事案件可以撤案的情形包括: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總的來説,如果涉嫌刑事犯罪,但最終沒有被判刑,所在單位不會開除公職,但是,當事人是國家公務員並不能成為免於刑事處罰的正當理由,在醉駕案件中,免於刑事處罰是有嚴格的條件限制的,一般僅限於犯罪情節及其輕微的醉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