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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拘役是刑事處罰嗎?

拘役屬於刑罰中的一種,故而酒駕判拘役算刑罰。拘役是刑罰的一種,判處拘役就表明已經構成犯罪。受拘役等刑事處罰的人會留下案底(刑檔)。我國刑法規定的刑罰有主刑和附加型兩類。

醉酒拘役是刑事處罰嗎?

喝酒後,人體內的酒精若超過一定的濃度,會導致大腦處於興奮狀態、視線模糊等,若此時駕駛員駕駛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會加大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交交警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處理交通事故之前,需要判斷駕駛員是否酒駕,繼而決定是否對於進行拘役。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處500元罰款,記6分,駕照暫扣1個月至3個月。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以上130毫克/100毫升<含>以下的)處以8日至10日拘留,暫扣駕照5個月,並處1800元罰款。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13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處以13日至15日拘留,暫扣駕照6個月,並處1800元罰款,記12分。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暫扣駕照3個月,並處500元罰款,記6分。

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3日至15日拘留,暫扣駕照12個月,並處2000元罰款,記6分。

一年內因醉酒駕車被處罰2次以上的吊銷駕照。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毫克/100毫升、小於80毫克/100毫升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屬於飲酒駕車,含量大於(等於)80毫克/100毫升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屬於醉酒駕車。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都屬於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都應受到法律法規的懲罰,而從危害程度來看,醉酒駕車的危害性要遠比飲酒駕車的危害性更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對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應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的處罰;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同時對於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一年內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由於拘役本身就屬於刑罰中的一種,故而酒駕拘役也屬於刑罰,這樣就回答了酒駕判拘役是否算刑罰這個問題。在司法實踐中,酒駕如何處罰是根據駕駛員血液裏的酒精濃度的大小,繼而確定社會危害性,在結合已經造成的損害來確定的,拘役只是其中較輕的處罰。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格的規制我國的機動車駕駛人員的駕駛行為的,行為人在喝醉酒之後,駕駛機動車在我國已經觸犯了危險駕駛罪,對此機動車駕駛人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此時也是會有其他的附加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