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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交了交強險怎樣賠償?

一、摩托交了交強險怎樣賠償?

摩托交了交強險怎樣賠償?

摩托交了交強險需要在交強險的賠償範圍之內來進行賠償。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二、摩托車交強險需要的證件主要是什麼?

摩托車辦理交強險需要帶什麼證件:被保險機動車的行駛證和駕駛證、被保險人的身份證、續保還需要前一年交強險正本。

摩托車交強險基礎費率:

摩托車50CC及以下:保費80元。

摩托車50CC-250CC(含):保費120元。

摩托車250CC以上及側三輪:保費400元。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交強險是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其保費是實行全國統一收費標準。

三、交強險理賠需提交哪些材料?

如果是一般車損事故,沒有人身傷亡應提供以下證明單據:

1、是出險通知書(單位蓋章);

2、是出險證明(交通管理部門蓋章);

3、是事故車輛修理託(承)修單(單位蓋章,修理廠蓋章);

4、是修車發票(公車提供複印件,私車交原始件);

5、是結算清單(維修車輛施工單)原件;

6、是修理材料清單(材料明細表)原件。

如果涉及人身傷殘,死亡事故,除以上證明外,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是傷者診斷證明(縣級以上醫院);

(二)是殘者法定鑑定書;

(三)是死者的死亡證明;

(四)是搶救、治療以及其他各種費用收據,補償費收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蓋章有效) ;

(五)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六)是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

(七)是傷亡者工資證明,家庭情況證明或者有關情況公證書;

(八)是其他必要證明。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交強險相對於其他的商業保險來説還是存在着一定的區別的,因為交強險是屬於一種強制性購買的保險,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規定,如果説發生了交通事故,那麼必然是需要對此進行賠償的,包括有醫療費用還有財產損失方面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