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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車禍責任劃分非機動車是怎樣的?

一、十字路口車禍責任劃分非機動車是怎樣的?

十字路口車禍責任劃分非機動車是怎樣的?

十種十字路口的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

1、沒有信號燈,沒有交警指揮,相向行駛,左轉彎的A車與直行的B車發生事故,

A車負全責。在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遇相對方向來車,左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2、沒有信號燈,沒有交警指揮,相向行駛,右轉彎A車與左轉彎B車發生事故,

A車負全責。在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車未讓左轉彎車先行。

3、綠燈亮時,左轉彎A車與直行B車發生事故,

A車負全責。綠燈亮時,轉彎車未讓被放行的直行車先行。

4、紅燈亮時,右轉彎A車與直行的B車發生事故,

A車負全責。紅燈亮時,右轉彎車未讓被放行的車先行。

5、A車正在左轉彎, B車超越時與之發生事故,

A車負全責。超越前方正在左轉彎車。

6、A車在人行橫道掉頭, 與直行B車發生事故,

A車負全責。在有禁止掉頭標誌、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樑、陡坡、隧道掉頭。

7、交警正在指揮B車通行,A車與之發生事故,

A車負全責。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揮通行。

8、A車已經轉向,但B車依然撞上其裝載的超長物品,

A車負全責。違反裝載規定,致使貨物超長、超寬、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

9、A車發現開錯車道了,到路口借道,與B車發生事故,

A車負全責。違反導向標誌指示行駛。

10、綠燈亮時,A車發現前方B車開的很慢,於是在路口超車,結果發生事故,

A車負全責。行徑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時超車。

二、對電動車的責任認定

電動車在法律規定中是介於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這導致電動車的責任認定也很麻煩。需要先對事故中的電動車是否屬於機動車的範疇進行界定。

根據規定,只要“最高時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過40公斤”的電動車是屬於“輕便摩托車”,納入機動車管理範疇。這樣就可以按照車與車的事故標準來判責。

綜上所述,十字路口發生的交通事故非常的多,特別是對於沒有交通指示燈的,如果出現了事故就必須先查看人員情況,然後撥打相關的電話才行,而且一定不能逃逸,否則要負刑事責任的。